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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没有“隐性收入”就离职是矫情

2014/1/13 9:11:19 | 1593次浏览

   2013年一年,从中央八项规定、六项禁令,再到多部约束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各项行为的具体“禁令”,几乎涵盖了公务员们工作生活各个方面。一些分属各系统不同级别的公务员,近日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坦言“为官不易”,在失去隐性收入后,一些人甚至考虑离职转型。(1月9日《新京报》)

  过去一年,中央三令五申,禁令频出,针对的主要就是国家公职人员,现在一些政府公职人员感觉受到了约束,没有了以往的“好处”和“油水”,恰恰说明中央各项禁令和规定发挥了应有的作用,这是绝大多数老百姓所愿意看到的。而如果一些政府公职人员因此感觉做公务员“没有意思了”,或者是因为没有了以前那些见不得阳光的“隐性收入”就感叹要离职了,在笔者看来就是一种矫情。有这种思想的公职人员,要么抓紧办理离职手续,去寻找自己的美好前程;要么就彻底改变自己的这种想法,留下来好好为人民服务。

  所谓的“隐性收入”,只不过是一种委婉的说法而已,它更确切地应该被叫做“灰色收入”。既然是“灰色收入”,就说明它既是不合法的,也是不合规的,是本来就不该有的。换言之,政府公职人员作为一种职业,国家已经为他们的工作和劳动支付了劳动报酬,提供了福利待遇,为什么还要支付额外的“隐性收入”?现在中央通过各种禁令和规定压缩了这些“隐性收入”的存在空间,不过是让政府公职人员以前那些本不该得的东西不再轻易得到了而已,这显然不能算是“剥夺”,而只是一种纠偏,一种回归正常。

  另一方面,企业的员工每天上班下班,同样付出了辛勤的劳动,他们何来“隐性收入”,难道也要撂挑子不干了?工地上的民工泥里水里的,一年到头还有被欠薪的风险,他们又从哪里获得“隐性收入”,难道也要辞职不干吗?打个不太恰当的比喻,“隐性收入”就像是一个农民在种地的时候偶然从地里刨出来的一块金子,算是一种意外之财,但是他不能指望天天都能从地里刨出金子而就此不种地了。反过来说,如果他天天都能从地里刨出来金子,那可能就对种地本身失去了兴趣,万一哪天金子没有了,他连地也不愿意种了,这显然也是一种不正常的现象。现在很多公务员因为没有了“隐性收入”就变得对自己的本职工作没有了兴趣,其实像这位农民的心理一样,本来就是不正常的。

  当然了,如果一些人铁了心要离职,也没啥大不了的。一方面,最近几年的公务员考试热度不减,不愁没有人替补进来;另一方面,有进有出,人才流动本来就是任何一种职业本该有的状态,这些公职人员流动到社会上以后,完全可以在其他领域有一番作为,成为社会化的人才。笔者倒是觉得现在国家应该尽快完善公务员退出机制,为一些心有去意的国家公职人员的离职提供便利和条件,帮助他们尽快适应社会,或者是在创业上提供必要的帮助。